商标代理行业的服务边界由法律严格界定,任何承诺100%注册成功的行为均涉嫌违法违规。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一)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的。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的行为:(二)以承诺结果、夸大自身代理业务成功率等形式误导委托人的。
由此可见,从法律层面,商标代理机构既无权也不能对注册结果作出100%承诺。 商标查询系统里的数据始终是比现实中的申请慢一节拍的。
从商标申请到能够查询到申请数据,中间有2到3个月的时间,无法查询到。
商标注册遵循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遇到盲区商标近期导致注册驳回是不可预估的注册风险。 商标审查存在主观差异性商标审查并非标准化的“数学运算”,而是结合多维度要素的综合判断。
商标审查是审查员人工审查,审查员的主观认知差异必然导致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有些商标我们觉得不近似,可能审查员就觉得近似,也有些审查员觉得不近似。这种人为主观因素我们也无法完全避免。
遵循个案原则,即便是完全相同的商标,同一申报主体,在不同的时间经过不同的审查员的审理,也有概率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在先已注册商标的存在也不是新商标注册必然通过的理由。 商标通过初步审定后会进入公告期,在此期间其他任何人都可以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对方异议理由充足,比如你的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姓名权、版权等),那么你的商标还是有被无效的风险。
坚守“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原则
许多企业在遭遇侵权投诉、筹备线上平台运营时才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此时往往已影响正常商业运作——轻则被迫停产停业调整,重则因侵权承担巨额赔偿。
一方面,商标申请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即便流程顺利,从申请到取得注册证也需约7-9个月。
因此,企业应在项目立项、品牌命名阶段就启动商标申请,提前完成布局,为业务拓展预留充足的法律保障时间。
商标名称原创、不打擦边球。
商标起名或设计时,以原创为主,不要蹭热度,或者打擦边球,攀附他人知名商标,否则在公告期还是要被提出异议,导致商标注册不下来。
严格的商标查询。
在提交商标申请前,做好商标查询工作,虽然不能100%排除风险,但还是能很大程度降低近似风险的。
同时可以有效避免不懂法的申请人,注册不该注册的商标。例如疫情期间注册“雷神山”“火神山”,奥运期间注册“全红婵”,此类碰瓷类的注册,不止会驳回,还有行政处罚。代理机构在较大的程度上,能够帮助申请人规避相关的风险。理解商标驳回风险,积极应对驳回。
现在商标驳回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商标可用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如果商标驳回,要积极应对商标驳回。冷静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否可以做出驳回复审,为商标争取一线生机。很多商标都是通过驳回复审最终获准注册的。合理选择商标购买,同时做好风险排查
相较于商标申请的不确定性和长周期,购买现成商标可实现快速投入使用,但需警惕潜在风险,常见风险包括:原权利人存在商标囤积恶意、商标注册满3年未实际使用、商标正处于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中、商标存下许可他人使用等等。
因此,企业购买商标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全面的权利状态核查,进行风险评估后再推进交易。
您认为这篇文章对您有用,请长按下面二维码,添加关注我们,定期为您送上知识产权行业最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