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每一年度第二季度(3-6月),具体时间按每年公示时间
申报条件
1.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300万元;
4.拥有一支10人以上的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组织机构明确、结构合理的研发人员队伍;
5.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备,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6.上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数达到1项以上;
7.依托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提交上年度12月财务状况表(B203表)、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等,且研发费用数值相符;
申报材料
1、基本情况表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年发展目标
3、项目申报书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研发场地平面布置图及实验室照片2-3张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功能构架图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员清单
8、研发用仪器设备、软件清单及主要设备发票复印件
9、研发项目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上年度申请及授权知识产权明细及证书复印件
11、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财务章)
12、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加盖财务章)
13、年度12月 B203表、607-1、607-2表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其他证明材料
资质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