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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重不重要,且看微信捂脸表情价值

浏览: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12-08 分类:行业新闻
7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一款名为吹牛的聊天软件侵犯了微信对捂脸等聊天表情和红包的著作权, 该运营商共赔偿微信 80万元 ,其中微信表情的侵权赔偿为 30万元 。 此案中,腾
7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一款名为“吹牛”的聊天软件侵犯了微信对“捂脸”等聊天表情和“红包”的著作权,该运营商共赔偿微信80万元,其中微信表情的侵权赔偿为30万元
此案中,腾讯未提交其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被告违法所得的证据,主张按照法定赔偿计算经济损失。
我们可以查阅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院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依法酌情判定了赔偿数额:
聊天表情是在网络环境下对人类日常表情的艺术化形式,富有创意的聊天表情可以增加网络用户的聊天乐趣,产生意想不到的聊天效果,提升用户体验;
微信作为即时通讯软件,用户量庞大,以亿次计算,涉案微信表情生动、形象、有趣,作为微信使用中的相关元素,亦具有较高使用量和知名度,经广泛使用和传播,受到广大用户的普遍认可和喜爱;
涉案微信表情因广泛使用和传播而增值,从商业运营角度考量,若他人欲获得对涉案微信表情的相应授权,需要支付更高的对价;
被告运营的“吹牛”软件亦为即时通讯工具,主要用于商业用途,其明知涉案微信表情在先使用且具有较高知名度,却使用与其完全相同的聊天表情,主观过错明显,且“吹牛”软件的下载量和侵权范围较大;
虽然涉案微信表情富有一定创意,但创作投入和创作难度不大,且“吹牛”软件已经停止使用涉案微信表情。
综合上述因素,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
在另一起同日宣判的案件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吹牛”软件的“红包”功能也侵犯了微信红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其赔偿10万元,并判决其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40万元。


(被控侵权的表情,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这几款表情,在微信聊天中使用频率有多高,微信聊天时,用微信表情来表达某些“不可言传”的情绪,已经成为通行的“社交礼仪”。开心大笑、悲伤哭泣、气愤抓狂、喜欢飞吻……在海量的微信表情中,就有这样一个“王者”,无论啥心情,无论想说啥,都能用它代替,那就是[捂脸]。
捂脸表情的原型竟然是周星驰。微信表情制作团队中有一名广东80后设计师,他非常喜爱星爷夸张搞笑的“捂脸”动作,再加上他本人就是一个特别喜欢做“捂脸”动作的人。于是乎,经他亲自操刀制作的[捂脸]表情就这么诞生了。
不过查询商标网可以发现,竟然已经有人注册了“捂脸”商标,而且还通过了初审,此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25类,涵盖服装、婴儿全套衣、鞋帽袜、领带围巾等。



不过该商标的状态已经在异议中。最后结果如何,都在等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