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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自带流量的商标名称真的好吗

浏览: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1-12-08 分类: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是企业行走江湖的一大利器。企业可因商标的 显著性 和 新颖性 特征为消费者所知,而企业后期打造的良好品牌形象能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忠诚度,由此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是企业行走江湖的一大利器。企业可因商标的显著性新颖性特征为消费者所知,而企业后期打造的良好品牌形象能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忠诚度,由此实现企业的良好发展。
在当今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式下,企业想要拥有一枚快速吸引眼球的商标。所以往往在选择商标名称时,都会选择那些自带流量的商标!这样就省去了很多宣传费用、并解决了很多品牌知名度不高的问题。
 
前几年,轰动餐饮界的
丧茶
吃狗屎糖
叫了个鸡
还有近期的
小蹄大作
快狗  
如此自带流量的商标,引起特别关注,但是现在到底都怎样了呢......
我们来从知识产权角度探讨一下问题:
 
  吃狗屎糖  
著名的吃狗屎糖 商标案 第126   253   11号“吃狗屎糖”商标原异议人在异议阶段的主要理由:
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认为,被异议商标“吃狗屎糖”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糖果”等。原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中的“狗屎糖”为雅安特产的麦芽糖的通用名称,使用于指定商品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认为,被异议商标“吃狗屎糖”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糖果”等。原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中的“狗屎糖”为雅安特产的麦芽糖的通用名称,使用于指定商品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被异议商标为臆造词,申请人独创的被异议商标显著性强。
被异议商标经申请人使用、推广具有较高知名度,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联系。
原异议人在异议阶段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被异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请求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
经审理查明:被异议商标于2013年5月22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30类糖、糖果等商品上。
   狗屎糖既是雅安显著的地方特产代表,又是在雅安地区的通用名称。天全县运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出具的证明,百度对“狗屎糖”的搜索结果,以及滕晓渊、张辉琼、古志玲出具的手写证明等证据可以对雅安市烹饪协会出具的证明予以佐证。
 
综合上述证据可以证明“狗屎糖”在雅安地区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已为雅安特产的“麦芽糖”的通用名称。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故意夸大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作用等,从而掩盖了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欺骗消费者,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叫了个鸡    
 
此外,“叫了个鸡”的宣传语此前因为“辣眼睛”被罚款50万,并且,申请的商标也因为“不良影响”被驳回了,最近,“叫了个炸鸡”也被驳回了,原因就是“缺乏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又被称为“区别性”或“识别性”。通俗地说,就是这个名称被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之后,可以让消费者将这一商标和服务的提供者与其他同种或者类似商标和服务的提供者区分开来的显著性。
 
 
     小蹄大作    
而对于小蹄大作,诉争商标属于不规范使用我国成语的标志,此种对成语不规范使用的商标标志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具有不良影响。因此,诉争商标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官方释法
对于由成语替换部分同音字后形成的商标,部分观点认为可以获准注册,且由于与成语呼叫相同或相近,更加便于消费者识别记忆。但目前商标审查机关及法院的主流意见为该类商标对我国语言文化传承和发展具有不良影响属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快狗      
        近日,58速运更名为“快狗打车”,此事一出,迅速激起网络热议。
虽然58速运的官方解释为为了给更多人提供更广泛更优质的服务,取名“快狗”是沿用了GOGOVAN的中文名称。“快”寓意“速”,“狗”寓意“可靠可信赖”。并指出“快狗打车”是业务模式APP平台的名称,除业务平台名称外,没有其他任何方面关联的含义指向。
司机们认为“新名字”一语双关,拉活时自我介绍变成了骂人。甚至也有司机表示:目前已经出现“快来条狗接单”等侮辱性的话语。
 
      幺蛾子         
前几日,还有朋友向小编咨询,我想申请“幺蛾子”商标 可否,小编回答“ 就算没人申请,这样的名字,你也很难注册下来”,朋友立马就回复,“为什么不行呀?我自己网上查过了没人申请”,小编回复“ 你这商标本身就带有歧义,容易造成不良影响,导致被驳回”,朋友答“没有啊,这顶多算是诙谐的,调侃的语句,怎么就不行”。有时候很多名字,并不是说没有相同或近似,就一定可以,除了相同或近似,还有很许多条条框框限制着申请。一个优秀的代理,一定会从从业数十年,甚至,几十年的商标案件中,得出的宝贵经验以及一套通过与否的标准。这不是人人都能具备的。
 
商标代理行业,是良心行业,不同资历的商标从业人员的判断标准和能力不同,往往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发生,小编在此呼吁。代理人不能只看申请量和业绩,更多的应该站在客户的角度,替他们分析从注册前,到注册中,注册后,商标有可能会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及影响,而并不是,客户交钱,代理人收钱,如果能有更多的代理人能从分析问题出发,那么小编相信,未来此类商标事件,一定会少很多,代理人应该有自己中正的立场,维护好国内的商标秩序,向好,向前发展。商标代理人,任重而道远。